今年以來虛擬貨幣價格的崩盤及人氣潰散
表示曲終人散的時間到了嗎?
然而事實正好相反
至少在金融業,虛擬貨幣業務現正流行~
一個有趣的數據
去年7月金管會為了列管虛擬貨幣業者
通過了虛擬貨幣業者的洗錢規範
要求業者須申報金管會列管
從1/27首波公布的名單只有3家業者申報
截至9/15短短半年多已累積到了25家
這些業者多數都有經營虛擬貨幣交易所業務
提供會員虛擬貨幣買賣服務
同時也希望提供會員法幣買賣虛擬貨幣的服務
隨著業者數量暴增
加上業者有新台幣服務的需求
許多銀行高層也開始嗅到了這個業務商機
開始指派團隊研究產業經營的可行性
可以做嗎? 怎麼做? 風險在哪? 法規有哪些?
這裡又帶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
如果要跟虛擬貨幣業者合作
究竟應該由銀行的哪個部門負責呢?
又或者說
如果你是虛擬貨幣業者
你要找銀行的誰洽談呢?
從技術面來說
這類提供創新服務以及技術的新創業者
發展不同於既有的商業模式
對於銀行而言
應該會由熟悉新技術發展跟新商業模式應用的團隊如數位創新部門負責洽談
從產品面來說
虛擬貨幣交易所本質也是法人企業
使用企業金流產品提供他的會員使用
理應由銀行企金產品的部門負責洽談
從公司屬性來說
多數虛擬貨幣業者為新創公司
需要的銀行服務多來自於帳戶金流的處理
對一般企金業務來說很難有授信的機會
這類規模小沒有授信需求的客戶
大多歸在一般分行企業客戶負責維護
從商業運營來說
這些業者都是純線上的平台
主要提供虛擬貨幣服務給使用平台的會員
銀行、業者、會員B2B2C 的經營
以平台會員為主體的服務
某種程度又類似於銀行信用卡收單業務或者個金部門經營的樣態
從法規面而言
虛擬貨幣業者面對防洗錢及法令遵循的要求很高
銀行在洽談過程中需要針對業者相關的建置提供意見甚至是協助業者合規
看起來AML跟法遵才是業務促成合作的核心角色
其實
不只是虛擬貨幣業者
台灣的新創企業在發展這個過程中
一直都面臨到這個問題
這也反應了一件事情
如果你是金融業MA
如果你嚮往銀行數位金融部門
你應該怎麼做呢?